放大镜
从箭头的二级菜单找到放大镜,框选并放大图片中的细节,将放大画面移到合适位置,调整倍率、取样范围、连线和外观,并决定是否一起放大已有标注。
截图中的小字、图表节点或界面细节太小时,可以用放大镜把局部内容放大,并移到旁边展示。原图保留上下文,放大画面负责呈现细节,连线帮助读者找到对应位置。
先从二级菜单找到放大镜
默认布局中,「放大镜」在「箭头」的二级菜单里。 点击箭头工具右侧的折线形小箭头,菜单中会出现「箭头」「折线」和「放大镜」。
截图时先框选区域;在图片贴图上,按 SpaceSpace 显示标注工具栏。展开上述菜单后,点击「放大镜」,该组按钮会切换为放大镜图标,下方出现样式栏。
也可以按默认快捷键 Shift+=⇧ Shift+= 直接选择放大镜,即按住 Shift,再按等号键。
如果改过工具栏布局,它的位置会随之变化。常用放大镜时,可以点击菜单右下角的「调整」,把它移到一级;具体方法见管理按钮的顺序与层级。
框选细节,把放大画面移到旁边
放大镜默认使用椭圆形,放大倍数为 1.5 倍。你可以先在样式栏选择矩形或椭圆,再设置「放大倍数」。
在需要放大的细节上按住鼠标左键,拖出一个范围。这块原始区域就是放大镜的取样区域。
松开鼠标,放大画面会覆盖在取样区域上,两者中心重合。
拖动放大画面,避开取样框的控制点,把它移到旁边的空白处。采用默认直线连接时,移开后会看到一条指向原位置的连线。
- 1. 框选细节按住左键拖出取样范围。
- 2. 松手后放大放大画面先覆盖在原位置。
- 3. 拖到旁边取样位置不变,连线说明来源。
刚画好时看不到连线是正常的:放大画面覆盖着取样区域。把两块区域移开,就能看清它们的对应关系。
调整倍率、取样范围和位置
保持「放大镜」工具选中,点击已有放大镜可继续编辑。若无法选中,将「标注二次编辑」设为「启用」。
| 想达到的效果 | 操作 |
|---|---|
| 同一处细节放得更大 | 调整样式栏的「放大倍数」,范围为 1.0~8.0 倍;也可以在放大画面上滚动滚轮,每次调整 0.1 倍 |
| 多放大一些周围内容 | 拖动原始取样框边缘的控制点,扩大取样范围;放大画面会按当前倍率一起变大 |
| 改看另一处细节 | 拖动原始取样区域,放大内容随之改变,放大画面也会跟随移动 |
| 只改变放大画面的摆放位置 | 拖动放大画面中避开取样框的位置,取样区域保持不动 |
放大画面本身没有可拖动的缩放角点。需要改变它的大小时,用倍率或取样范围来调整。
用连线说明细节来自哪里
样式栏中的「连线类型」下拉框使用图标显示选项。把放大画面移到取样区域之外后,可以比较四种效果:
- 直线默认效果,从取样中心连接。
- 点线用实心圆点强调取样中心。
- 形状圈出取样范围,连接两处边框。
- 隐藏省去连线,保留放大画面。
「点线」是在取样中心加一个圆点,并用实线连接放大画面。「形状」还会勾出原始取样范围,适合让读者看清放大了哪一整块内容。
选择「隐藏」后仍会保留放大画面的边框。编辑时看到的取样虚线和控制点只是操作辅助,取消选中后就会消失。
设置形状和放大内容
选中放大镜后,可以直接在样式栏修改这些选项:
| 选项 | 用途 |
|---|---|
| 矩形/椭圆 | 改变取样区域和放大画面的形状;将鼠标移到矩形按钮上,还可在弹出的浮窗中调整圆角 |
| 画笔与颜色 | 调整边框、连线和取样标记的粗细与颜色 |
| 擦除标记 | 默认开启,放大画面只显示原图内容;取消勾选后,会包含取样区域内、位于放大镜下层的标注,例如先画好的箭头 |
| 抗锯齿 | 默认开启,让放大画面平滑显示;关闭后更容易看清原图的像素边缘 |
| 阴影 | 在放大画面外加上阴影,默认关闭 |
「擦除标记」只决定放大画面是否包含标注,不会删除原图上的标注。想把先画好的箭头或文字一起放大时,取消勾选即可。
撤销、删除与继续标注
按 EscEsc 取消选中,再绘制下一个放大镜。需要删除时,选中它并按 DeleteBackspace。
画错、移错或调整不满意时,按 Ctrl+Z⌘ Command+Z 撤销。重做、复制等通用操作见标注基础操作。